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经过】胡某与余某通过网络相识。2021年9月,胡某委托余某寻找适合留学的海外高校,余某推荐某大学并承诺可顺利毕业。胡某将专科毕业证书发给余某,余某却将其替换为造假的某理工学院本科毕业证书提交给某公司办理入学。随后,胡某与某公司签订《自费出国留学服务合同》并交纳服务费15.8万元。2022年12月,胡某临近毕业答辩时,因学历造假无法确认真实性而无法毕业。胡某遂申请仲裁,仲裁庭裁决某公司退还服务费11万余元并赔偿相关损失。此后,余某与某公司达成调解,赔偿某公司5万元。胡某为维权产生仲裁费、律师费等各项损失,遂诉至法院,要求余某赔偿损失共计5.9万余元。
【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在于:第一,胡某与余某之间是否形成事实上的中介合同关系;第二,余某对胡某的经济损失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及具体责任比例。余某辩称,其向胡某转达信息是基于与某公司的商业合作关系,并非履行中介合同;且其已向某公司赔偿5万元,胡某对伪造学历一事知情,自身存在过错,不应重复索赔。
【裁判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余某根据胡某需求推荐院校并促成其与某公司签订合同,双方形成事实上的中介合同关系。余某明知胡某无本科学历,却私自替换造假材料提交,导致胡某无法毕业,存在明显过错,应承担赔偿责任。同时,胡某对录取条件存疑却未跟进查实,未尽注意义务,亦应自担部分损失。综合双方履约情况及过错程度,法院酌定余某赔偿胡某损失3万元,驳回胡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律师价值】
于雪竹律师在本案中展现了敏锐的法律洞察力和专业的诉讼策略。面对复杂的连环合同纠纷,于律师准确界定胡某与余某之间的事实中介合同关系,巧妙利用前序仲裁裁决和调解书作为关键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在庭审中,于律师清晰梳理了余某伪造学历材料导致胡某无法毕业的因果关系,有力反驳了被告的抗辩理由。同时,针对原告自身存在的注意义务瑕疵,于律师合理调整诉讼预期,最终成功争取到法院支持3万元赔偿的判决,最大程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体现了扎实的专业功底与出色的庭审应变能力。
于雪竹律师